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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效率 促进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

时间:2018-04-20 14:42:01来源: 作者:赵叶惠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换届以来,我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大家审议的热情高,审议发言踊跃,多数同志发言的水平也比较高,为会议作出决议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感觉到有些方面还有待加强,如审议时有一些重要的内容还没有充分有效地表达出来,好比茶壶里的饺子没有全部倒出来,或者倒出来的不是饺子,是水。如何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效率,促进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这是值得我们每位同志思考的问题。下面我谈谈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要深刻认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的常设机关。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派生出来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县市人大常委会最主要的职责和作用是落实并且督促落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通常有六个:关于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人大常委会日常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为了落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这些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工作要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基本来自人民代表大会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有经验、用心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在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的时候,包括在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的时候,往往带着代表大会的报告进行对照,看通过的决议决定是否得到了执行,有关方面是否认真履职到位。

  地方人大常委会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职责就是为代表大会的召开做准备。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往往要花几个月时间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

  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法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工作会议,主要是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的。我们每次常委会会议前至少要召开两次主任会议,第一次主任会议定工作方案,第二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调查情况、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确定主要的会议内容,这都是为常委会会议服务的。常委会会议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是与其他会议不同的,它是依法民主组织的,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在表决的时候、行使权力的时候一人一票。过去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现在为了防止跟风、受干扰,通常使用表决器表决。政府的工作会议是首长负责制,首长拍板、作决定,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也是一把手作决定。人大常委会就不同,一人一票的基础上,还有一个规矩,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所以在行使权力时候,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你这个职位的重要性,你行使了表决权,形成了会议的决议决定以后,所有国家机关都需要按照这个决议决定来执行。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机关行使权力的场合和形式主要就是人大常委会会议。

  二、组织好人大常委会议并督促落实会议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关键也是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中心任务

  (一)人大常委会行使的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相互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核心是决定权,关键是监督权。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实质是通过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人事任免权实质上也是决定权的延伸,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人员的任命是“决定任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可以另选他人,而人大常委会上的“决定任命”是不能够另选他人的,所以任免权也是决定权的一个延伸。常委会不仅要就有关工作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还要督促实施,就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任免了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要监督其履行相应的职责。行使决定权以后,还要有监督权来保障。所以核心是决定权,关键是监督权。对于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讲,最重要的是作出符合实际的决议决定,并且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加以落实。

  (二)常委会会议行使权力主要是通过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落实来实施的。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是根据相关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如无异议即形成会议纪要(即会议决议决定)交由有关国家机关执行。我们每次人大常委会,最后都要列一个议题:通过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草案宣读以后,看各位组成人员有没有异议,是否充分吸纳了各位组成人员的意见,如果合理化的意见没有吸纳,或者某方面的情况有偏差,就要提出来予以修改。如果没有异议,才形成一致的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决定是非常严肃的事项,不能够有偏差。这里有三点特别重要:两个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人大调查组或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审议发言、主持人总结。我们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宣读两个报告?就是要让我们的组成人员认真审议,看报告的真实性,看还有哪些欠缺,看哪些地方还要加强。审议发言,就是对相关的情况认不认可,有不有意见,有哪些意见,这些意见我们应该怎么对待。主持人的总结特别重要,因为他是一锤定音,是画龙点睛。主持人的总结不是个人行为,是受常委会委托,代表常委会行使职权。俗话说,唱戏的人是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是台下众人几个月的功夫,台上主持人几分钟要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决议决定。可以说从议题确定到作出决议决定,许多人的所有努力都集中在主持人的总结陈词上,故特别重要。其他会一般由一把手主持,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各位分管副主任分别主持,具体事项一般由分管副主任主持,因为他掌握的情况最充分,参与组织、参与调查、参与指挥策划,最了解情况。会议纪要中每个议题的归纳总结一般来讲要把几个情况都集合起来,一个是报告,特别是调查报告的主要观点,二个是审议意见中的主要观点和要求,三个是主任会议提出的要求。每个议题的归纳总结不能太繁杂,要观点鲜明,内容具体,便于“一府两院”执行,也便于常委会监督其执行。为了体现常委会审议的完整性,还把每一个组成人员的具体意见作为附件放到决议后面,要求“一府两院”对照去看,注意吸纳。每个议题的归纳总结也不能太少,太笼统,一般来讲,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涉及多个方面,要防止遗漏。

  (三)监督落实,做到议而有决,决而必行。这里有两个重点:凡是形成纪要的必须要落实;形成纪要前权衡落实的难度或可行性。纪要上写了的内容必须要落实,没有落实的话,要说明原因,甚至要追究责任。形成纪要前要权衡决议事项的相关性,如果因为各种情况落实不了,如政策的原因,法律方面的原因等,那就要注意方法,就要把握好度。

  三、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后的主要工作环节及注意事项

  (一)确定议题并通过工作方案。常委会召开两个月前召开的主任会要确定常委会议题并通过工作方案。组织调查和执法检查中的工作要求、注意事项,主任会议要把好关。主任会上通过了工作方案,有关委室组织开展工作就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常委会授权的行为。分管主任要对常委会调查组、执法检查组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把关。

  (二)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主任会议召开后迅速召开“一府两院” 及相关议题单位领导联席会议,对“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三)组织调查、检查或视察,形成工作报告,同时市人民政府形成汇报材料。组织调查、检查、视察工作过程中,有关负责同志要掌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注重怎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看待问题。

  (四)就主要问题或敏感问题进行协调、汇报。调查、检查或视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敏感问题或涉及到重要的人、事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作好汇报,并与“一府两院”沟通。

  (五)主任会议听取关于议题调查、检查或视察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要定调子、定重点、定要求。定调子,就是定常委会会议方向,如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关于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反馈要确定是再次进行口头汇报审议还是书面汇报。定重点,就是议题在审议过程中审议发言、调查报告的组织要突出的重点事项。定要求就是主任会上对调查组、有关国家机关及相关议题单位提出要求。常委会会议是表决制,主任会议是民主集中制,类似于首长负责制。主任会议也是法定会议,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人大主任会议的组成人员是主任、副主任。主任会上由主任总结的事项不是个人意见,如无异议,是主任会议的决定,必须理解并执行。

  (六)主任会议后,如有必要,再次与有关国家机关协调一致。主任会上确定的相关事项如果与“一府两院”报告的情况有较大差别的,就要再次进行协调沟通。“一府两院”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视情况召开领导人员会议,对报告进行修改,再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七)作好会议发言前的准备工作。要注重常委会会议上发言人员、发言顺序、发言重点的组织。

  (八)进行审议。审议的依据主要是两个报告、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掌握的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审议发言时,要有主有次、有呼有应、有深有浅、有进有退(进是为了问题的解决,退是发言内容来不及深入调查可能存在偏差,但事关重大不得不说,但注意留有余地)、有专有兼(“专”指组成人员,“兼”指列席的代表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会议的同志注意优先让组成人员发言),抓住主要问题,不断深化,掀起高潮。发言人数一般要有七八个人以上。发言时要注意方法,忌作报告式的长篇发言,忌主次不分,冲淡或偏离主题,忌事实不清、依据不足、适用政策法律错误,忌情绪过于冲动。在审议过程中,主持人要注意把握好会议节奏,营造良好氛围,如询问相关人员是否发言,防止冷场,必要时适时加以提醒,回应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等;要保护好发言者的积极性;要注重归纳综合。

  (九)跟踪督促落实。会议纪要一旦形成,人大常委会就必须抓督促落实。特别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委室要承担主要的工作责任,其他领导和相关委室的同志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

  (十)反馈再反馈。常委会会议纪要一般隔四个月要听取“一府两院”落实情况的反馈汇报,一次没有落实到位,满意度不够,就再次进行审议,甚至多次进行审议。

  四、常委会会议坚持的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敢于担当,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沟通协调时、审议时、督促落实时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保证人大决议决定权威性的重要基础。实事求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注重实效。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提出的要求,是要有关国家机关认真执行的,所以必须重在抓落实、抓反馈,要较真,没有落实到位不能放手。

  (三)要坚持自觉维护人大常委会集体的权威。人大常委会是集体依法行使职权,我们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人大常委会集体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维护人大常委会集体的法律权威。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作出的决议决定实质上是将党的主张、党的决定,通过法定的形式转变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变成国家意志,这是常委会工作的政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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